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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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园区扩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2 08:37:16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管理办法》(工信规发〔20257号)要求,经宁东管委会相关部门初审合格并上报扩区请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应急、生态、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专家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园区扩区工作进行了现场审查,同时函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宁夏地震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拟同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园区扩区。

现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园区扩区(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化工处、开发区处反馈意见,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

公示期:20251212日—18,共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361号

联系电话:0951-6363392、6363375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1211


附件:

                   拟扩区化工园区

化工园区名称

面积

扩区后四至范围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园区

由86.70平方公里增加至96.23平方公里

现代煤化工产业区38.95平方公里(3894.95公顷),东至边沟、南至国能南路、西至青银高速东侧约600米处、北至尚东大道;碳基新材料产业区15.86平方公里(1586.13公顷),东至边沟西侧约500米处、南至碳基新材料产业区兴庆路和马莲台电厂、西至碳基新材料产业区红墩子矿区铁路专用线北段和碳基新材料产业区贺兰路、北至花马池路;化工新材料产业区41.42平方公里(4142.40公顷),A20.02平方公里(2002.34公顷)东至太中银铁路与鸳梅线交叉口、南至夏州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西至夏州路、北至307国道南侧约220米处;B9.19平方公里(918.46公顷)东至磁窑堡路与307国道交叉口、南至兴州路、西至古范线西侧约1300米处、北至太中银铁路与307国道交叉口处;C12.22平方公里(1221.60公顷)东至磁窑堡路西侧约1500米处、南至磁甜路、西至朔州路、北至兴州路南侧约45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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