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正文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发布日期:2024-01-15 09:37:59

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及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自治区财政投资节能减排专项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领域节能监察、节能审查工作。承担全区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电话:0951-6363385(A623-2室)

上一条: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处 下一条:新兴产业发展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