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门琎等同志岗位聘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6 14:30:16
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等规定,经2022年4月8日厅党组第15次会议研究、主管部门核准,同意聘任:
门琎同志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非领导职责七级职员;
高山同志为宁夏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助理经济师(专业技术十二级);
刘向阳同志为宁夏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技师。
以上3名同志聘期三年,自2022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聘用期满后,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视本人表现和单位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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