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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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陈晓丰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4 10:45:00


各处室、事业单位:

经2024年8月20日厅党组第28次会议研究,决定:

陈晓丰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副主任;

齐伟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杨立东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处副处长;

朱建生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化工处二级调研员;

张善军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处二级调研员;

王保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合作处二级调研员;

马逢倡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策法规处三级调研员;

苏舜宇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创业和融资服务处三级调研员;

黄志英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四级调研员。

以上9名同志原任职务(职级)自然免除。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陈晓丰、齐伟、杨立东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4年8月20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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