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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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16 15:53:37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关于成立全区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按照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分析建议内容,对其中涉及我厅职责的内容进行重点讨论和对策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中药产业是我厅近年来着力推进的重点方向

我区具备发展中药产业的资源禀赋优势,全区中药材(枸杞等除外)种植面积70万亩,药材总产量10万吨;全国重点普查363种常用中药材,宁夏有160种,占全国重点常用药材种类的43.3%,其中六盘山产黄芪、秦艽及海原产小茴香、平罗产菟丝子等6种药材列为国内公认的道地区材产区,中药材深加工已成为带动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代表性产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历来高度重视中药产业的培育扶持,把推进中药产业作为全区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突破口,从产业政策导向、工业项目贴息、综合奖补等方面予以必要倾斜,全区23个园区有8个具备条件的园区将中药材深加工列为优先发展产业,培育引进了明德中药、北京同仁堂(宁夏)公司、六盘山中药材开发公司等重点企业和项目,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在内的中药产业呈现出较大的发展韧劲和潜力,特别是在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疫情防护作用,全区中药产业逆势增长,成为推进我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支撑。

二、配合《建议》推进的具体措施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完全支持李培润代表提出的“成立全区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的建议,并结合自身职责,从以下方面做好配合工作。

(一)推进中药产业扩规升级。把中药产业扩规提速、转型升级、提升影响力作为支持全区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筹划实施的重要举措,继续在产业政策调控方面加大对中药产业的鼓励支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为手段,大力发展现代中药产业,促进全区中药饮片、中成药制造迈向中高端,从产业发展方面为中医药产业园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做好政策协调服务。对产业园中属于工业扶持范围的项目实施主体,优先纳入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支持范围,在项目贴息、综合奖补、“专精特新”认定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组织开展横向交流,搭建院企合作平台,鼓励中药龙头企业与中医研究院等开展院企合作,因地制宜开展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中药产业与制剂研发、颗粒配方协同支持、临床推广、康养服务良性互动的融合发展局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15日

上一条: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20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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