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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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16 16:13:16

自治区水利厅:

张杰委员提出《关于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维持水生态系统平衡(第55号)》的提案,该提案提及从构建“三个体系”,打造“二个模式”,补齐“三个短板”,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保障用水安全,维持我区水生态系统平衡,现结合我厅职责,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推进的主要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总河长(第1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宁水节供发〔2019〕13号)精神,我厅扎实推进工业节水工作,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扎实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

在钢铁、造纸、石油炼制、火电等重点用水行业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任务目标,督促企业加强节水管理、夯实节水基础、增强节水意识、加大节水宣传,为实现“工业节水高效”任务目标打下良好基础。2017年总共确定自治区重点用水行业规上企业24家,因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宁鲁煤电公司灵州电厂关停退出,宁夏佳美精细纸制品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纸浆,现实有自治区重点用水行业的规上企业21家,截至目前,建成率达到85.7%。

(二)加大节水技改投资支持力度。

2018年以来,通过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产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中机国能宁东热电有限公司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动力岛项目等69个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工业项目,共贴息支持1.32亿元。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将节能、节水、减排等工作落到实处。

(三)修订《宁夏工业主要产品取水定额》。

2019年,会同水利厅组织修订《宁夏工业主要产品取水定额》,严格工业用水定额管理,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节水设备,实施生产流程节水技术改造,严控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

(四)加大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合理安排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引导督促各开发区不断完善节能、节水、环保等设施,推动开发区加快集中供热、“三废”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等低成本化改造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2017年-2019年,支持各开发区实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项目14个,支持资金11838万元,进一步推进开发区的节能、节水、环保等设施建设向更科学化、系统化、集约化发展,实现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节水、环保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截止目前,全区各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除外)已全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依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

(五)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2018年底,出台了《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共组织创建了18家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型企业,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树标杆对标杆,树典型学典型,推动工业“三废”循环利用向合理化、规范化发展,大幅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节能、节水打好基础。

(六)积极推动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出台《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通过项目贷款贴息、节能环保改造、示范企业创建、园区改革创新等一系列措施,培育绿色制造企业和绿色园区,提升绿色发展水平。2019年将46个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类工业项目列入自治区“三个100”重点工业项目。金积工业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银川隆基硅等9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贝利特生物等14家企业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工厂。截止目前,我区已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绿色园区8家、绿色工厂42家、绿色产品4个,绿色制造体系初具规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为提高节水管理能力,实现节水目标,要求钢铁、造纸、石油炼制、火电4个高用水行业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帮助企业做好水平衡测试和节水改造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继续支持节水治污技术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鼓励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高耗水行业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全面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申报工作,按照自治区绿色示范单位评价方案,继续开展创建自治区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工作,推进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加快实施以节能、节水、降耗、减污、增效为目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积极构建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

(四)加大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认真抓好自治区支持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支持开发区加快基础设施和低成本化改造项目建设,加快集中供热、供汽等循环化设施建设,实现节能节水,减少环境污染,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此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张建保 电话:6038906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0 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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