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第三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0 09:37:43
发文字号 | 宁工信函〔2021〕318号 | 成文时间 | 2021-12-31 | 发布时间 | 2022-01-10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责任部门 |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 有效性(时限) |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为提高全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贯彻落实《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1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四大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3号)和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要求,我厅组织有关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石嘴山市宝马兴庆特种合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的创建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5家企业均符合认定条件。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动态管控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有关地级市(宁东基地)工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能稳定达到示范企业条件,或发生较大环保、安全事故以及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示范企业,取消示范企业称号。示范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评。
二、加强政策支持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奖补管理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19〕12号)要求,以上一年度综合利用量为基数,对年新增综合利用量给予一定资金奖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安排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相关专项资金时,优先支持示范企业的项目。
三、加强示范引领
各地级市(宁东基地)工信部门要加强对自治区示范企业的工作指导,在资源综合利用重点行业和领域,从技术、标准、政策和管理等多个方面,因地制宜,研究和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示范企业要不断提高和扩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攻克关键技术、加强平台建设、促进技术集成、发挥产业示范引领作用。其他资源综合利用类企业要向示范企业看齐,切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联系人:张建保联系电话:0951-6363587
附件: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第三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第三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利用“三废”种类 |
1 | 石嘴山市宝马兴庆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 硅基多元合金孕育剂、多元复合料 | 硅渣、硅泥、硅铁粉 |
2 | 宁夏金石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真石漆彩沙、水性涂料 | 硅石矿废渣 |
3 | 宁夏滨河海利建材有限公司 | 水泥 | 双氰胺渣、粉煤灰、粉煤灰渣、硫酸渣 |
4 | 宁夏筑丰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干砂浆粉 | 粉煤灰、脱硫石膏、矿渣粉 |
5 | 宁夏天达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粉煤灰、脱硫石膏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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