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工信厅文件 >> 正文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14:45:25

发文字号 宁工信函〔2021〕128号 成文时间 2021-07-01 发布时间 2022-01-14
所属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部门 中小企业处 有效性(时限)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1〕3号)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7号)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区初审、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复审、我厅复核、专家评审、信用记录查询、实地核查、征求意见、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及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宁夏昀启昕机械再制造有限公司等162户企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宁夏重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等48户企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服务和管理,依托自治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助推企业加快发展。

被认定的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小巨人”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助推我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

2.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认定名单

3.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日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2022年冬春季全区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