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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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9 10:28:36

发文字号 宁工信函〔2022〕4号 成文时间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1-19
所属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部门 创业和融资服务处 有效性(时限)

各市、县(区)工信部门,相关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336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337号),我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等4家基地被认定为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等6家平台被认定为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通告》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培育,及时梳理总结和推广经验,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和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

二、新认定示范基地要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基地内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新认定示范平台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助力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新认定示范基地和示范平台每月5日前登录“全国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每季度末下一个月10日前登录“自治区众创空间共享平台数据报送系统”,报送相关服务开展情况。

三、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要求,2018年认定的国家示范基地中卫科源农贸有限公司小微企业产业孵化基地、宁夏迅联科技有限公司创业创新基地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2018年认定的国家示范平台宁夏世纪信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宁夏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吴忠市友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创业和融资服务处王曦 0951-6363592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33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33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7日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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