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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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报送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9 16:31:01

发文字号 宁工信党发〔2022〕21号 成文时间 2022-03-09 发布时间 2022-03-09
所属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有效性(时限)

自治区党委: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宁党办〔2020〕16号)要求,现将我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2021年以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切实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全员学习成效显著。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自治区党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法律体系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全体干部、企业领军人才学习培训计划,由党组带头,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全体党员干部、各类企业领军人才通过线上线下、区内区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支部学习、个人自学,反复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截至目前,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区企业各类管理培训班101期,培训领导干部和学员7000人次,引领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军人才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法治制度不断健全。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落实,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加强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制定了厅《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本领域法治建设规划的时间表、路线图。依法依规修订了厅《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法治审核等一批规章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宪行政理念和法治思维。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把法治建设纳入工信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业务工作和法治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并就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重点立法、规范行政执法等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确保了厅法治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三是发展难题有效破解。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出台《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宁政办规发〔2020〕1号)等降本增效政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130亿元以上,为74个投资项目贷款贴息1.2亿元,撬动银行贷款近50亿元。通过政策性转贷、融资租赁等手段,多渠道帮助企业累计融资280亿元,企业融资难题得到有效缓解。严格执行电解铝、水泥、钢铁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倒逼落后产能退出、落后工艺改造,淘汰落后产能220万吨,39户“僵尸企业”全部出清。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持续抓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排查企业2000多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1.8亿元,跟踪督促相关拖欠主体,对进入司法程序和存在分歧账款加快化解清偿,巩固扩大清欠成果,形成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启动了《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工作,从立法层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商讨、反复修改,《条例》(修订草案)按照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已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健全自治区企业投诉处理服务办法,推动形成区市县三级联动、快速响应、及时办理工作制度,2021年受理的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平台45件投诉件已全部办结,清偿账款0.22亿元,切实做到企业投诉事项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有效提高了投诉事项办结率、企业满意度。

(二)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点牵头任务。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我厅主要负责企业治理牵头任务。今年,在各厅局、各市县、各企业的通力协作下,全区企业员工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政府部门保障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一是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力度持续加大。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推动企业民主管理的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5%以上,厂务公开企业达到90%以上,93%的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累计为企业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超百亿元;开展岗前、转岗、安全、特种作业等培训5万人次,企业劳动关系普遍向好,趋于和谐。依法加强保障企业家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人身安全,严厉打击暴力讨债、强迫交易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企业挽回近亿元经济损失。二是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氛围基本形成加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累计归集42个部门及五市信用信息6061万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3453户,移出294户,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997条,严格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管任职限制,全区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2993人次。强化“红黑名单”应用,推动46个部门出台3411项联合惩戒措施,解决了一些多年未有效解决的矛盾和难题。三是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立案处罚361件,罚款3695.4万元,其中查封扣押13件、限产停产4件、移送拘留7件、环境污染犯罪5件。建成宁夏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平台,实现了全区生态环境数据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大力实施绿色改造项目52个,建成国家绿色系统集成项目6个,累计创建绿色工厂70家。四是企业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累计排查梳理出的947项突出问题已整改546项,711处企业层面重大隐患已整改569处。重点行业领域80%的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全区142家化工重大危险源企业、419处重大危险源实现实时监测监控预警。推动《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列入2021年度自治区政府10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38支骨干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各类综合类演练800余场,参演人员近10万人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现场救援能力有效提升。五是企业宗教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持续加强企业“三化”问题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进企业活动,培训企业人员超万名。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协调组织5市22个县(区),对近10万家企业、百万从业人员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逐案逐人落实化解、疏导、稳控措施,逐级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区企业矛盾纠纷见底,实际问题解决,思想问题解决,实现“事心”双解。累计排查出重点企业破产、改制引发的矛盾纠纷6件,涉及1500多名企业职工、近5亿资金补偿,均已妥善处置。在此期间,对各地各企业开展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目前全区各企业无非法宗教活动。六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不断健全。我厅联合发改、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9部门,共同制定《宁夏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南(试行)》,建立了企业经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环境保护、税收贡献、社会诚信、公益事业等6个方面100项具体指标,明确了赋分范围、否决权利、追责标准。采取企业自评与部门打分的方式,正在对60户龙头企业和40户“专精特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企业享受各类惠企政策直接挂钩,试点示范引领更多企业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农业农村、商贸流通领域积极对标工业企业,分别探索建立各类企业治理分类评价标准,实施量化评价,力争覆盖全部企业,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企业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转变职能,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一是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着眼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部全程网办,“不见面”办理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将8类模板22个电子证照全部入库,与全区各部门各业务实现共享共用。扎实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6个主项、6 个子项、6 个办理试点事项已在全区推广,目前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厅本级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收费项目。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通过厅内处室、法律顾问与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平竞争性审查、党组讨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今年出台的1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审查率达到100%。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第一时间同步在厅官网公布。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提请废止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宁政办发〔2014〕97号)等18件自治区级政府及厅规范性文件,修改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止违法增加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等5件自治区级政府及厅规范性文件。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行政审批、权力和责任清单等重要事项、重大工业项目和资金使用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全部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厅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严格遵守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决策条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或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均组织专家论证,党组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机制,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实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研究,厅全部执法人员35人,法制审核人员3人,达到了行政执法人员5%的比例。不断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制定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38项、目录清单37项,对化工、食盐、民爆、节能等领域实施动态监管、全程监管,“互联网+监管”执法300余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各行业政策解读、基层调研、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之际,积极向企业普及《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扩大行业法律法规知晓度。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企业经营困难增多。受大宗原材料价格和运费持续上涨,中小企业成本压力不断加大,订单少、融资难、用工难问题突出。二是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煤炭价格大幅攀升,电网保供压力加大,错避峰生产规模持续升级,节能降碳、能耗双控压力倒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需细化,运用互联网执法管理水平不高,信息化作用发挥的依法不够好。四是企业治理难度加大。主要是企业党组织引领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还不到位,各地各级涉企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企业参与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升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在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新步伐。

(一)在稳定经济增长上做贡献。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市场主体、保能源供应、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强化运行调动。持续推动日监测、旬分析、月报告三环链接,紧盯用电负荷、产品价格、市场动态,主动靠前把握经济运行的动态变化,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加大生产要素综合协调,及时分析研判能源需求、供应和缺口,消除供给瓶颈,提高供给平衡能力。强化政策驱动。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运行,保持“稳增长24条”等降本增效政策连续稳定,聚焦企业降本、融资、用工等难点、痛点和堵点,有针对性优化调整政策措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全年降低实体经济成本100亿元以上。强化包抓推动。严格落实“五个包抓”工作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帮助企业克服一时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中石油集团公司,增加宁夏石化2022年原油配额达到440万吨,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20万吨。积极协调国网公司落实新能源补贴20亿元以上,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强化项目拉动。坚持不懈扩大优质高效投资,继续实施“三个100”重点项目,力争上半年开工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实现产值400亿元以上。力争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以上。

(二)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寻突破。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企业治理为抓手,以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为单元,推动自治区各部门、各地市、各县区专项法律服务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深入广大企业内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企业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结合厅职能和行政执法权限,对节能环保、危险化学品、甘草麻黄草、民用爆炸物品和涉军用品行政处罚进行广泛调研,认真比对,坚持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健全规范配套制度,制定裁量规则和基准程序,加强裁量权运行监督和考评,切实维护法权威,捍卫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互联网+监管”执法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治理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健全信用监管系统,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厅本级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手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监测重点用电企业用电情况,做好企业用电大数据整合分析,切实提升企业用电效能。

(三)在推动企业治理上迈大步。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机制。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好全部规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发布《2021年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蓝皮书》,选树典型、明确标杆、示范带动,全面推广先进企业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企业创新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努力实现企业治理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双提升。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共享力度。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跨区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做好企业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快推进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建设,打通区、市、县三级平台,加大企业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完善25厅局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惩戒清单,严禁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参与采购活动。健全企业治理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宽企业治理激励政策措施,把落实惠企政策与企业治理结合起来,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发生事故、缺失信用的惩处力度,通过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引导企业。全面保障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权利,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商会会商意见建议,健全涉企政策全流程评估制度,发挥好企业治理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

2022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2021年 自治区机器人应用示范项目、数字化车间、 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及制造业行业领先 示范企业(产品)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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