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专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29 19:20:17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36条政策措施》(宁政办规发〔2022〕8号)、《支持“六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财政政策措施》(宁党厅字〔2022〕37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有效投资,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平稳较快增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专项管理办法》。
二、主要框架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一条。
第一章 总则,共4条。主要对办法制定的依据、政策定义、原则、部门职责等事项,做出明确解释。
第二章 支持范围,共1条。明确贷款贴息具体支持的项目内容。
第三章 申报条件,共1条。分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对申报贷款贴息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细化要求。
第四章 申报和审核,共8条。从项目组织申报到审核确定全流程进行规范,明确“干什么、怎么干”“审什么、怎么审”。
第五章 支持方式,共1条。明确贴息的补助方式、标准和时限。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共4条。对项目跟踪管理、拨付资金特例情况、项目实施单位管理职责及相关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罚则进行了明确。
第七章 附则,共2条。对管理办法解释权及实施期限进行了明确。
三、主要内容
(一)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范围有哪些?
1.自治区重点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2.工业领域正在实施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工业污染防治、节能环保产业及碳捕捉、利用与封存等节能环保项目。
3.国家、自治区重点帮扶县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业产业项目。
4.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确需支持的重点工业项目。
(二)企业申请贷款贴息的条件有哪些?
基础条件
1.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
2.企业未被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补助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环保事件。
3.申报项目所属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要求。
专项条件
1.申报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等相关手续齐全,且项目已开工建设。
2.申报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3.申报贴息的贷款必须是项目建设期内从中国境内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且申请贴息部分利息已偿还。
4.当年通知文件规定的其他专项申报条件。
(三)贷款贴息支持方式是什么?
1.工业企业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上一年度12月份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重点产业企业贴息上限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每年不超过600万元,同一项目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2.年度补贴期限按照实际还息天数计算,最长12个月。
(四)申报和审核的程序有哪些?
1.组织申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联合发布申报工作通知,明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审核流程和申报材料编制要求等内容。申报企业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进行在线填报。预审通过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给所在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审核推荐。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等部门,根据申报工作通知相关规定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及申报资料的齐全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3.银行确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各贷款银行对企业借款合同签订额度、实际放贷额度、贷款时间以及支付利息等信息予以确认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会计审核。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申报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等审批文件、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资料原件,根据银行确认的贷款信息结合资料审核实际情况,确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及贴息额度。
5.征求意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第三方机构审核确定的项目,就项目实施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项目是否存在重复申请财政资金等事项,征求自治区各主管部门意见。
6.拟定计划。对通过上述审核程序的项目,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贴息标准、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拟定贴息项目资金支持计划。
7.结果公示。项目名单在门户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开展复审与调查核实。
8.下达资金。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资金分配计划,并报自治区财政核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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