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年检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8

各民爆销售企业:

近期,我厅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了全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2021年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经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银川恒泰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宁夏天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灵武市安顺民爆器材销售有限公司、固原安保民爆器材销售有限公司、宁夏物华集团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宁县安泰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盐池县安和民爆器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7家企业,2021年度能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综上,以上7家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年检合格。

吴忠市天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检不合格。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审核。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福龙民爆器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连续3年基本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年检不合格。待以上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审核。

宁夏广昊奔科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限提交年检资料。请宁夏广昊奔科化工有限公司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宁夏政务服务网上传年检资料,逾期不报者不予年检。

联系人及电话:蔡锦虹  0951-6363404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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