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变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2022年中国联通宁夏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机房楼(闽宁云算力中心)新建工程节能审查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4-12-31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2022年中国联通宁夏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机房楼(闽宁云算力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变更节能审查的请示》(卫工信发〔2024〕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略)。

二、(能耗数据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及以上,建设单位应向你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审查申请,你局审核后向我厅提出申请。

四、其他内容按照宁工信节能审发〔2022〕83号文件、项目节能报告(终稿)和国家、自治区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1231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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