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降成本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降成本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07

自治区降成本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发改运行〔2017〕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602号)中明确的降成本任务,结合各单位职责,逐条梳理2021年降成本政策落实情况并填报表格,经单位负责领导审核后,于2021年12月24日之前报送至自治区降成本联席会议办公室,并附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张红英,0951-6363465,6363646(传真)

电子邮箱:nxjxwfgc@163.com

附件:1.2021年“降成本30条”落实情况汇总表

2.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

自治区降成本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

2021年“降成本30条”落实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政策内容

落实情况

降成本金额

政策执行情况

(是否仍执行)

责任单位

1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企业用户范围从目前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大型用户逐步放宽,2019年底前全部放开。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从公用火电企业和新能源企业逐步放宽至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备电厂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2

降低新增负荷投产初期成本。2017年1月1日起,3年内对新建企业、项目新增负荷的工业用电,免征0.01元/千瓦时城市附加费。国家批准的自治区级及以上园区内落地的新建项目,根据园区和新增企业的需要,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将公共配电网络建设至企业厂区地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3

对诚信用电企业实行电费句末结清制。对近3年无逾期缴纳电费的诚信用电企业,实行每旬期末一次性结清电费,不再提前预缴电费。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4

推进售电侧改革。加快推进售电公司准入制,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率先成立园区售电公司,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规定,开展增量配电业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5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增强工业企业融资担保能力。从2017年起,将新型工业化专项担保基金由2亿元增加至3亿元,用于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贷款担保,并给予不超过2%的保费补贴。设立1亿元工业运行专项调控资金,对重点企业流动资金新增贷款和当年投产的新建重点项目当年贷款,给予基准利率30%的贴息。扩大社会资本项目使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担保能力,在5亿元专项担保基金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适时扩大规模,保障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足额使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6

提高设备贷款抵押比例。由自治区金融工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金融机构先进设备抵押评估和贷款办法》,对企业用行业先进设备进行抵押贷款的,经确认后,由国有担保机构通过授信将抵押贷款比例提高到70%。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银保监局

7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成功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集合债、集合票据等债券的企业,按发债额度每年给予2%的贴息。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的企业,给予2个百分点的融资租赁费率补贴。对企业的贷款保险,给予保险机构不超过2个百分点的保险费率补贴。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财政厅

8

提供私募债券发行增信。设立5000万元偿债专项资金,为区内企业发行私募债券提供担保,扩大私募债券发行规模,降低企业发行成本。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财政厅

9

着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2017年多渠道筹集资金10亿元,综合运用担保抵押、信用保险等融资增信措施,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按1:10的比例放大到100亿元,对经有关部门推荐并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给予基准利率贷款支持。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10

降低中小企业转贷成本。设立1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引导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补充配置自有信贷资金。企业使用转贷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5日,日利率不高于0.4‰。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11

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从2017年1月1日起,连续2年每年安排1亿元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儋金,引导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业务。加大纳税信用等级评级结果应用力度,全面推广“银税互动”,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无抵押、不担保类金融产品。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税务局、银保监局

12

加大对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和仓单质押等融资业务,对企业贷款给予不超过基准利率20%的贴息。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外经贸企业降低融资担保费用,对担保费用低于基准利率50%的,按照担保额2%的标准给予担保机构保费补贴。




自治区商务厅

13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对自治区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农产品、特色食品和用品的,给予投保费用100%的补助;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出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生物医药、轻工纺织产品的,给予投保费用80%的补助;对其他产品给予70%的补助。对企业投保境外工程承包、对外投资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投保费用100%的补助。




自治区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

14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降低普通公路收费。2017年年底前分两批取消28个政府还贷普通公路(含桥梁、隧道)收费站收费。在此期间,继续执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输车辆减半征收普通公路通行费政策。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5

对全区外贸企业给予运输费用支持。对宁夏生产型出口企业和销售宁夏产品的外贸流通企业,通过公路、铁路将货物运输到沿海沿边各出境口岸或通过银川河东机场出境的农产品和食品产生的运输费用给予不超过40%的支持。对出口其他货物产生的运输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支持。对在银川海关报关的进口企业,对其进口货物口岸到宁夏运输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支持。对外贸企业在区内各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发生的实际仓储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支持。




自治区商务厅

16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减少企业通关时间,海关出口平均查验率降至2%以内,对高级认证企业给予便捷的通关措施。查验无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将进出港(场)货物3天的免费仓储期限延长到5天。




银川海关、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银川综合保税区

17

提高物流运输效率。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计划,建设自治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运力与货源的有效对接,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加快推动建立多式联运技术标准体系,2年内至少实施1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

18

降低企业税费和制度性交易

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宁夏税务局

19

对困难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产业政策但暂时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可依据困难性企业减免税相关规定,按程序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宁夏税务局

20

落实企业兼并重组政策。企业在资产重组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企业改制重组符合契税相关优惠政策的,在减免或不征收契税。符合条件的特殊性企业重组,重组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债务重组所得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宁夏税务局

、国资委

21

实施排污企业差别化收费政策。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自治区规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企业,减半征收排污费。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2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以各种名义收取的保证金一律取消;严格执行保证金缴纳的比例,不得突破上限收缴,同时按时足额返还保证金。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3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每调整完善一次目录清单,需在15个工作日内由相关部门网站予以公示。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涉企收费一律取消。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4

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加大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规范,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公示1次所属行业中介服务机构收费目录。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参与竞争的具备法定资质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服务费用由相关行政机关支付,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民政厅

25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延长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期。对经营困难但不停产、不裁员的工业企业,在保障职工权益前提下,允许缓缴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宁夏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6

延长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执行期。继续执行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政策,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7

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对工业企业开展的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8

支持园区和企业挖潜增效

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继续实施对标促升级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在内部管理、技术标准、产品质量等方面对标国内外先进及行业一流水平,主动降本增效。从2017年起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计划,连续3年每年安排资金3亿元,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采取按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9

推动工业园区低成本化改造。每年安排园区低成本化改造专项资金6000万元,支持园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每年安排1.2亿元的园区考核奖励资金,对考核优良的工业园区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园区低成本化改造。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30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自治区国有企业(含以后自治区政策性破产及自治区下放地方的国有企业)家属区在完成“三供一业”(供电、供热、供水、物业)的分离移交,分离移交的费用由移交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分离移交过程中负责承接的“三供一业”企业要全力配合完成分离移交工作。




自治区国资委

备注:“政策执行情况”栏目填写时应明确该政策是否依然执行。若依然执行,但落实措施有变化,请将变化部分情况进行说明;若不再执行,请说明具体原因。

附件2

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

1

持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

进一步优化减税政策。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

2

规范降低重点领域涉企收费。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持续降低企业用网用云成本。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宁夏通信管理局

3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红利。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精简享受税费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搞集中清欠税收、乱收费削减政策红利,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加强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


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厅、民政厅

4

深化金融让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

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潜力,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5

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继续运用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给予定向支持。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财政厅、银保监局

6

优化企业金融服务。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以产业链和供应链为切入点,推广供应链票据和应收账款确权,增强银行与产业链的融合度和协同性。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推动征信与信用评级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高质量的征信和评级服务。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财政厅、银保监局

7

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继续放宽准入限制。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推进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生产准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

8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有效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

9

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延续部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宁夏税务局

10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持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11

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平稳执行新核定的2021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厅

12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研究出台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规定,继续推广“标准地”出让改革经验。健全国有建设用地配置政策体系,修改完善市场竞争和交易等规则。组织实施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13

降低房屋租金成本。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厅

14

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取消或降低部分公路民航港口收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延续机场收费、空管收费和航空煤油进销差价优惠政策暂定至2021年6月30日。


自治区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民航监管局

15

持续降低铁路货运成本。严格落实铁路各项降成本政策措施,持续规范铁路货运相关收费,促进全程物流成本降低。推进铁路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放开竞争性业务准入,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16

完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缓解综合运输大通道“堵点”,提高通道运行效率。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完善港站枢纽集疏运体系。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17

优化运输结构。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引导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重点线路联网成片、提质增效,形成网络效应。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10%以上。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8

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发挥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作用,加快研究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资委

19

激励企业内部挖潜

支持企业挖潜增效。鼓励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以数字技术赋能降本增效。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持续推动工艺装备升级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提升。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加强成本管控,提升管理水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上一条: 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下一条: 自治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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