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10-20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略)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部门于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经历两次机构改革,其中涉及4个部门。2017年9月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经信委承担行政职能事业部门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宁编发〔2017〕44号),原自治区包装工业办公室、自治区黄金工业办公室、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3家部门撤销,职能并入原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10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85号)精神,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局)的职能整合,组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再保留上述2家部门。
(三)改革部门资产划转情况
2017年至2021年涉及改革的4家部门,截止目前,自治区包装工业办公室、自治区黄金工业办公室已改革合并完成,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财务账已完成并账工作,但因资产系统中房屋和车辆自治区财政厅尚未审批完成,待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完成后,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进行资产并账工作。
(四)人员情况(略)
二、行政事业部门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2,401.61 万元,较上年增长41.00%。负债总额2,360.76万元,较上年增长1.42%。净资产10,040.85万元,较上年增长55.24%。
1.资产分布情况
我部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7,962.17万元,占64.2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439.44万元,占35.80%,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0万元,占0%。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3,607.1万元,较上年增长.65%,占资产总额29.09%;固定资产6,260.01万元,较上年增长76.97%,占资产总额50.48%;在建工程494.36万元,较上年增长.00%,占资产总额3.99%;长期投资0万元,占资产总额0%;无形资产2,040.14万元,较上年增长72.84%,占资产总额16.45%;公共基础设施0万元,占资产总额0%;政府储备物资0万元,占资产总额0%;文物文化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0%;保障性住房0万元,占资产总额0%。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216.8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3.34%(其中,房屋5,216.8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3.34%);通用设备936.51万元,占14.96%(其中,车辆11.38万元,占0.18%,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专用设备8.88万元,占0.14%(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0万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7.72万元,占1.56%。见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
工信厅(汇总)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 | ||
资产大类 | 净值(万元) | 占比 |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5,216.89 | 83.34% |
其中:房屋 | 5,216.89 | 83.34% |
通用设备 | 936.51 | 14.96% |
其中:车辆 | 11.38 | 0.18% |
专用设备 | 8.88 | 0.14% |
文物和陈列品 | 0.00 | 0.00 |
图书档案 | 0.00 | 0.00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 97.72 | 1.56% |
(二)具体管理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配置固定资产878.95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0%;配置通用设备871.86万元,占99.19%;配置专用设备0万元,占0%;配置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配置图书档案0万元,占0%;配置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09万元,占0.81%。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878.95万元,占100%;调拨0万元,占0%;接受捐赠0万元,占0%;置换0万元,占0%;其他方式新增0万元,占0%。
我部门配置无形资产2,042.25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专利0万元;配置非专利技术0万元,占0%;配置土地使用权0万元,占0%;配置计算机软件2,042.25万元,占100%。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2,042.25万元,占100%;调拨0万元,占0%;接受捐赠0万元,占0%;置换0万元,占0%;其他方式新增0万元,占0%。
我部门配置在建工程0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自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自用固定资产7,599.26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80.12%,其中:在用3,711.91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39.14%;闲置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3,887.3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40.98%。自用无形资产3,619.97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其中在用3,619.97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闲置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
(2)出租出借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出租出借资产1,885.5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96%。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固定资产1,885.5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96%;无形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在建工程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其他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
2021年度新增出租出借资产785.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占0%;固定资产785.71万元,占100%;无形资产0万元,占0%,在建工程0万元,占0%,其他资产0万元,占0%。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对外投资总额0万元。
2021年度新增对外投资0笔,账面原值0万元。
3.资产处置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处置资产12.79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流动资产0.0万元,占0%;固定资产12.79万元,占100%;无形资产0.0万元,占0%;长期投资0.0万元,占0%;在建工程0.0万元,占0%;其他资产0.0万元,占0%。从处置形式上分析,出售\出让\转让0.0万元,占0%;无偿调拨(划转)0.0万元,占0%;对外捐赠0.0万元,占0%;置换0.0万元,占0%;报废报损12.79万元,占100%;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0.0万元,占0%,其他方式0.0万元,占0%。
4.资产收益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出租出借资产收益17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收益0.0万元,占0%;固定资产收益172.5万元,占100%;无形资产收益0.0万元,占0%;在建工程收益0.0万元,占0%;其他资产收益0.0万元,占0%;往期出租出借资产收益0.0万元,占0%。对外投资收益0.0万元,其中,短期投资收益0.0万元,占0%;长期债券投资收益0.0万元,占0%;长期股权投资收益0.0万元,占0%。资产处置收益0.0万元,其中:本期处置资产收益0.0万元,占0%;往期处置资产收益0.0万元,占0%。
(三)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土地账面面积0.00平方米,账面原值 0万元,账面净值 0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0.00平方米,占比0%,出租出借0.00平方米,占比0%,闲置0.00平方米,占比0%, 待处置0.00平方米,占比0%。本年度新增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
2.房屋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房屋账面面积43,570.14平方米,账面价值6,91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7,623.06平方米,占房屋的17.5%;业务用房面积2,980.00平方米,占6.84%;其他用房面积32,967.08平方米,占75.66%。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4,853.62平方米,占11.14%,出租出借11,674.31平方米,占26.79%,闲置0.00平方米,占0.0%,待处置27,042.21平方米,占62.07%。
本年度新增账面面积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万元;本年度处置账面面积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万元。
3.车辆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车辆账面数量16辆,账面原值399.3万元,账面净值11.38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3辆,都在厅本级,占18.75%;出租出借0辆,占0.0%;闲置0辆,占0.0%;待处置13辆,占81.25%(其中节能中心、信息中心、评审中心车辆财政厅封存各1辆暂未下账,散办和非公局车辆财政厅收回各1辆未下账,剩余散办4辆、厅本级4辆待处置)。
本年度新增车辆0辆,账面原值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万元。
4.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账面在建工程494.36万元,其中,在建0万元,占0.0,停建494.36万元,占100.0。本年度新增494.36万元,处置0万元。
(四)资产绩效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固定资产成新率为66.0%;公共基础设施成新率为0.0%;保障性住房成新率为0.0%。我厅能够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资产管理工作,2018年度根据资产管理现状,先后完善了《经信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经信委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目前部门资产管理仍按以上办法执行。强化资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资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职责认真履职,充分利用资产,较好地履行形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制。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本单位资产管理实际,建立资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本级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经信委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自治区经信委严格内部控制的通知》等制度。2021年6月,制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行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宁工信办发〔2021〕37号),设立资产管理员,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正规化建设。
(二)强化组织引领,严肃工作纪律。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制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行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宁工信办发〔2021〕37号),进一步加强厅机关自行采购管理。成立以厅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设“专项治理线索征集”专栏,建立月调度、季督办工作机制,召开5次推进会,全力抓好整改落实、重点检查、线索处置等工作,排查项目13个,整改问题25个,建立制度5项,采购活动不断规范。
(三)坚持常态盘点,确保底数明晰。立足“摸清家底、账实一致、账账一致”原则,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对现有资产情况进行常态化清查盘点,从数量、时间以及制度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实现固定资产底数进一步清晰、管理进一步正规、资产使用与配置进一步盘活。科学合理的编制资产采购计划,做到有预算计划才采购,无计划不采购,提高使用效率。
(四)依法主动公开,提高工作质效。在“政府信息公开”界面下,设立“法定公开内容”栏目,栏目统一收纳了“机构职能信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内容,完善发布了行政处罚实施条件、实施流程和处罚程序流程图16项,在权责清单内加挂上传“责任清单”,对“双公示”内容进行了要素补充,有效的提升了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
(五)严肃工作流程,做实做细监督。高度重视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监察建议和工作提醒,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相关会议上提出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立即行动,组织对十八大以来的审批事项、资金项目、公务接待、政府采购、作风建设等进行集中排查、延伸审计、逐项整改。深化“4321”监督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重要资金会前监督预审制度,增设“三重一大”事项机关纪委前置审查环节,会前提交驻厅纪检组监督审核,实现重大决策全过程监督。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个别同志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一是开展固定资产采购工作,更加注重购置前期的系列工作,能够严肃认真地对待对供应商的选择、项目考核等工作,但购置后的设备管理却容易被忽略,造成固定资产不能优化配置,关键资源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资产情况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变更卡片信息,比如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变更存放地点、更换使用人等现象,存在不及时告知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现象。
(二)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是资产管理人员(固定资产管理员)专业性不强,接手工作只能现学现用,不能系统全面把握吃透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固定资产与其他资产分管,衔接不通畅;三是下属单位较多,财务工作量较大,工作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
五、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培训。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存在专业性不强、财会知识欠缺、业务不熟悉等问题,针对此问题,加强对我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一方面组织资产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另一方面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到其他管理好的单位学习取经,邀请财政厅专家来我厅授课、指导。
(二)调整固定资产管理岗位。之前我厅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设在办公室,由办公室文员、非财会专业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在及时进行资产账目更新和系统维护上存在弊端较多。针对此问题,我厅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交由财务室,由财会专业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作效能建设。
(三)全面摸清固定资产底数。由于多次经历单位机构改革合并并账,产生了不少遗留问题及差错,下一步工作将重点放在进一步摸清底数和进行清理处置相关资产。2022年,我厅计划聘请第三方对资产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摸到底,清楚现状、清楚存量、清楚来源、去向,找全补齐相关资料,做到一门清。
(四)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效能。对我厅资产账目和实物进行完全的清理后,在“明白账”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化建设,在强化管理上主动向条码化管理推进。2022年,我厅计划聘请第三方对固定资产进行电子贴标,在基础数据上建立资产管理实物系统,进一步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