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近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5〕90号)精神,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编制了《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受理举报咨询建议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工作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5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建设。为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重新调整了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马立廷同志任组长,主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了工作责任,并在每个处室确定了1名信息员,负责各类信息的编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了《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时限、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构建新型平台。2015年8月,为更好的服务全区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在依托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中国中小企业宁夏网两个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的基础上,申请开通了“宁夏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微信服务平台”。该平台设置非公动态、非公服务、投诉建议等栏目,包括部门职责、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新闻资讯、办事指南、公共服务、投诉建议台等服务内容。平台运行以来,共发布权威信息、推送解读政策等56条,较好地服务了全区中小企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通过纸制文件公开信息134条,制发《非公经济通讯》25期,《每周工作》36期,《非公经济简报》5期,通过网站公开信息77条,通过公示公告公开信息5条,通过报刊杂志公开4条,发布会议纪要16期,微信平台公布信息56条。在中国中小企业宁夏网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专题”栏目,免费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宣传。另外,开展小微企业宣传周活动,编印发放《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汇编》,赴地市组织政策大讲堂巡讲宣传,不断提高各类政策的知晓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且政府信息免费向社会发布,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受理举报、咨询、建议情况
2015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投诉,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共受理咨询3起,均按时答复,答复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1件、协办2件),政协提案19件(主办13件、协办6件),《关于加大对我区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提案被确定为自治区重点提案。2015年10月底前,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办理完毕(人大主办建议A类一件;政协主办提案A类7件,B类5件,C类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工作措施
2015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因机构编制影响,有些市县没有设立非公经济工作部门,上下对接还不够通畅,工作衔接还不够有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经费限制,电子触摸屏等信息化公开方式建设速度较慢,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功能还不够完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力度还不够大,思路还不够宽。2016年,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企业、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性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途径,常抓常议。结合自治区非公经济服务局重点工作,重点选取与企业、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进行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修订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效能考核体系,定期通报讲评,促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运用。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建设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办事服务电子平台,开发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充分用好“168”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微信服务平台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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