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征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0 17:05:32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安排,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制定了《关于推动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于2023年4月起,先后3次征求了自治区有关单位,五市及22个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国家工信部相关司局意见建议,并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20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意见征求,共收到各单位、县区提出意见建议17条,所提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吸收。
责任处室:消费品工业处,联系电话:0951-6363451。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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