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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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节能违法与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举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9 16:25:0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和《宁夏制造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自治区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举报响应工作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违法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宁经信节能发〔2015〕3号)进行修订,形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节能违法与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举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6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到2023年7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未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工业节能违法与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举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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