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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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公布,请您提意见!

发布日期:2023-05-29 09:04:01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自2021年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已有20余省区市相继出台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宁夏抓紧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补齐乡村振兴制度的短板弱项,增强“三农”工作政策措施的执行力,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该条例是宁夏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今年重点立法任务,将填补宁夏乡村振兴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为宁夏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据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局副局长杨蕾介绍,《条例(草案)》共12章76条,以五大振兴为主要内容,专章对规划先行、城乡融合、共富帮扶机制、扶持措施和监督检查作出了细化规定。为加强立法工作的协同配合,宁夏人大常委会牵头组建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专班,建立了由自治区人大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立法工作机制。作为起草单位,宁夏乡村振兴局聚焦细化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将乡村振兴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果固化入法,起草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宁夏人大常委会、宁夏司法厅积极靠前指导,全程参与条例调研论证和座谈交流,指导做好条例起草工作。

“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今年宁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件大事。宁夏司法厅将对该条例草案进行全面立法审查,严格开展立法风险评估,并通过立法调研、专家论证以及部门协调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进一步细化上位法规定,固化乡村振兴工作的经验做法,破解乡村振兴工作的痛点堵点问题,为宁夏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杨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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