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8 15:24:39
五市工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关于继续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函〔2015〕50号)要求,工信部将继续在互联网和工业融合创新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在全国征集、遴选一批互联网和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自愿原则。申报条件、试点方向等详见《关于继续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函〔2015〕50号),在自治区经信委网站(http://www.nxetc.gov.cn/)下载。
(二)申报企业要认真研究《2014年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名单及创新模式》,合理选择试点方向,避免申报内容趋同。试点方向的选择不局限于通知中提及的六大方向,也可提出符合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趋势的其他方向。
(三)五市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负责通知所在地企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17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经信委产业信息化处,过期不再受理。五市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推荐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上报工信部的试点企业名单。
(五)我委将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对列入工信部试点的企业,在今后申报专项资金支持时予以优先考虑。
联系人:赵艳 电话:0951-6038452
邮 箱:nxjxwzy@163.com
附件:1.关于继续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2.2014年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名单及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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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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