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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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4 10:30:50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第六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2〕26号)要求,我厅现组织开展第六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内容

此次申报工作包含两项内容:一是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二是已列入国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企业自查报告申报。

二、申报工作程序

(一)区内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企业严格对照《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认真填写《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详见附件1),并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同步在线申报。

(二)已列入国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企业,根据2021年度生产运营情况,按照规范格式要求,认真填写《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详见附件2),并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同步在线报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将作为是否撤销其公告名单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各市工信局负责对本地区企业提供的申请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核实,并将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请资料、自查报告和推荐意见函,于3月4日前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相关要求

(一)五市工信局要按照要求抓紧开展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报送企业申报材料、自查报告和推荐意见函。

(二)电子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请登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或者“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三)申报单位和已公告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和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提交的纸质版申请书必须胶装,电子版材料应为Word或WPS格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李学文,联系电话:0951-6363944,邮箱:LXW5672977@163.COM。

附件:1.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

4.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9日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 年宁夏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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