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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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8 14:50:00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根据《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2014年—2019年认定的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共382家,详见各年度认定文件)。

二、复核标准

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且自认定至今未发生以下情形的,予以复核认定。

(一)应复核认定而不参加复核认定的企业;

(二)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

(三)能正常生产经营(停产一年及以上或目前已停产且复产无望)的企业;

(四)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被有关部门联合惩戒的企业。

三、复核要求

(一)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上报,请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服务专员的作用,组织认定企业认真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表》,并对企业填报材料逐级进行初审核实,由五市工信局将审核合格和不合格的企业统一汇总后,行文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复核结果。复核通过的企业列入国家统一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平台,继续享受自治区有关政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要说明原因,取消认定资格,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请五市工信局于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前,将通过初审核实的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汇总表》报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纸制材料五市留存备查,电子版扫描后刻录光盘报送)。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28日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表

填报企业(盖章):






单位:人、万元、个

企业名称


所属县区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


联 系 人


手机号


注册资本


从业人数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规模属于

£中型       □小型      □微型

所属行业

2位数代码及名称:                                      

具体细分领域

4位数代码及名称:                                     

指标名称

2021年

2022年1-6月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增长率

%

%

净利润总额



净利润增长率

%

%

资产负债率

%

%

研发费用总额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

%

企业简述

(500字以内)



真实性声明

以上所填内容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县(区)工信部门

初审意见

(签章)2022年    月   日

市级工信部门

审核意见

(签章)2022年    月   日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汇总表

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如更名,请注明新名称)

所辖县区

认定时间

复核结果
(合格/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1


银川市经开区




2


银川市兴庆区




...


......


































上一条: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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