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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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化调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6:00:48

宁工信函〔2023〕3号 

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宁环督改办发〔2022〕14号),现将我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你办。

一、总体进展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我厅整改实施主体任务5项,分别为第1、15、36、66、74项。验收任务30项,其中牵头验收10项,配合验收20项。按照整改时限要求,2022年12月需完成牵头验收任务3项,分别为第19、39、67项。截止2022年12月底,3项整改牵头验收任务已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提交了验收报告,5项整改实施主体任务正按时序扎实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继续加大对整改进展情况的调度,详细掌握各项整改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排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整改领导小组和厅党组汇报,指导督促各牵头和配合单位合力抓好整改分工任务。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整改措施落实。进一步发挥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加大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充分调动各配合单位的积极性,综合应用项目建设、资金补助、效能考核等有效抓手,扎实推动“两高”项目、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园区整合优化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是加快整改进度,如期保质完成任务。对未完成整改的任务,加快整改进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倒排工期,压实各级整改责任。针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专题解决方案,确保2023年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整改,防止发生逾期风险。对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的任务,严格按照整改验收销号程序,及时做好验收销号工作。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度表(2023年1月)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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