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2 10:25:09
按照《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宁工信规发〔2022〕4号)规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信息更新并通过审核(2014年至2020年度)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了复核,经县级初审,地市级审核报备,我厅复审汇总,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等347家企业拟通过复核,继续保留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未通过复核,拟取消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现将复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并提供佐证资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951-6363644/6363355(纪检监察组)
0951-6363105(机关纪委)
附件:
1.复核通过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2.拟取消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企业名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12日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取消宁夏重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自治区“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称号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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