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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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取消宁夏重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自治区“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3 08:46:21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

近期,我厅组织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2021—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了合规性核查,宁夏重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存在税收违法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列入偷税企业名单。为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根据《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宁工信规发〔20224)第十七条规定,现取消宁夏重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银川市工信局及时通知企业,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12日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互联网“百城千园行”走进宁东暨系列活动 总结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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