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暨安全风险评估承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5 20:15:57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我厅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暨安全风险评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
一、项目名称
宁夏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暨安全风险评估
二、预算金额
310000元
三、采购需求
对全区10家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进行指导服务和考评,出具考评定级意见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审及实地核查。
四、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非盈利性服务机构不作具体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和安全风险评估相关能力;
4.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完成考评、评价工作,对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并且有能力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提交项目成果;
5.有承担相关服务的经验和成果。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暨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承接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暨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计划、进度安排、资金安排以及考评、评估工作主要负责人、专家团队组成、评估报告编制提纲等);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申报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申报截止时间前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6.机构人员组成、资产状况及以往业绩等情况;
7.相关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10分 | 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申报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报价被拒绝外。 申报人实际得分为:基准价/报价×10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相关业绩 | 20分 | 申报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每有1项项目类似业绩的得2分,得20分为止。 注:以上证明文件,评分现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申请文件中附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
3 | 人员配备 | 15分 | 项目组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得3分(以注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为依据,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组人员每具备1个民爆行业安全专家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以上得2分。(以职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为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
4 | 编制方案 | 25分 | 根据申报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打分: 方案各部分的内容全面完整、措施合理、逻辑性强、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9-25分; 方案各部分的内容完整、措施合理、有逻辑性、有重点、针对性一般,可以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18分; 方案各部分的内容基本完整、措施合理性一般、重点不突出,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9分; 方案内容完整性差,无法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没有方案的得0-3分。 |
5 | 时间进度安排 | 10分 | 方案中实施计划详细合理、时间进度安排紧凑,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项目的得8-10分;实施计划合理完整,管理体系完善,但时间进度较为迟缓,能基本满足实施项目需求的得 5-7分;实施计划较为完整、时间进度迟缓或未提供实施计划的得0-4分。 |
6 | 核心步骤 | 20分 | 评分根据申请人对本项目工作思路、项目实施步骤、项目成果及其内容构成等进行评分: 申请人服务方案中有对本项目核心思路、项目实施步骤、项目成果及其内容构成相关内容的得10 分,每少一项扣1 分。 以此为基础,对本项目核心思路掌握明确,每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加1 分,共4分,没有相关内容的此项不得分;对本项目实施步骤细化有条理,每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加1 分,共3 分,没有相关内容的此项不得分;对本项目成果及其内容构成全面完善,每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加1 分,共3 分,没有相关内容的此项不得分。 |
六、其他事项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择承接机构;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锦虹,0951-6363404
3.邮箱:nxgxtjmc@163.com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暨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承接机构申请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暨安全风险评估承接机构申请表
机构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统一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电子邮箱 | ||
服务范围 | |||
申报 单位 情况 | |||
备注 |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做好优质 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化工园区动态复核认定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