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做好优质 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6 08:57:52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有关企业: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规定,优质中小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数据更新。为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辖区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5月10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 ),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
二、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在发生变化后3个月内通过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并按程序及时向市级工信主管部门报备,经市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及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
业务咨询:0951—6363644
账号问题:12381
培育平台:010—87901013、010—87901032
附件: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5日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智慧园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意愿服务商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公开征集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暨安全风险评估承接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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