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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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08-21 11:26:09

赵建新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宁县铝锰产业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关于电解铝项目产业政策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20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严禁电解铝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的电解铝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并在网上公示后办理备案。

2016年以来,国家开展了两轮针对电解铝项目的摸底核查工作,重点关注国发〔2013〕41号文件印发以来,地方电解铝新(改、扩)建项目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15〕1494号文件要求落实产能置换的情况。今年4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改办产业〔2017〕656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要求对2013年5月之后新建设的违法违规项目以及未落实1494号文处理意见的项目,在建的要立即停建,建成的要立即停产。特别是2013年5月之后新建设的违法违规项目,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目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正在按照国家要求组织自治区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中宁县佳盛远达铝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2万吨铝合金板带箔及型材加工项目未按照国家1494号文件落实产能置换,在此次清理整顿之列,须先停止项目建设,待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后方可继续建设。锦宁铝镁公司电解铝二期项目截止目前还未提出产能置换方案,项目建设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近年来,中宁县在发展铝工业特别是铝加工业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成效是显著的。当前,在国家严管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的政策环境下,如果继续大力推进电解铝新增产能项目建设,有违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因此,建议中宁县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科学制定中宁县铝产业发展规划,根据上游原料供应能力进一步合理确定下游产业规模。

二、关于电解锰产业的建议

目前,中宁县天元锰业建成的金属锰产能已达到80万吨,2016年产量62.45万吨,占全国电解锰产量的54.3%。从全国范围看,近几年,国内电解锰产能增长缓慢,供需基本保持平衡。我们认为,在无新消费增长点的情况下,规划建设60万吨金属锰保持产能扩张态势伴有较大的投资风险。建议天元锰业、中宁县积极跟进锰下游产品研发和项目建设,通过延伸锰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真正实现集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为一体的锰产业加工体系。

近年来,经信委高度重视中宁县工业园区建设工作。2016年安排中宁县工业园区低成本化改造专项1600万元,2017年按照园区考核结果安排中宁县工业园区低成本化改造专项1000万元,重点支持开发区以增强园区承载集聚功能,降低园区发展成本。

最后,感谢您支持我区工业产业发展,也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并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园区服务处 6038003

上一条: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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