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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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8-28 14:59:38

尊敬的刘辛彧委员:

收到您及白萍、陈宏、姬秀花、令薇、刘素娟、马秀琴、马彦军、孟跃军、赵建新等十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宁县打造西部地区独具特色冶金新材料产业园区的建议》的建议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高度重视,及时协调主持召开了各相关厅局参加的办理会议,就建议中提到的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办理方案和措施。

一、中宁县工业园区总体发展情况

中宁工业园区是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冶金新材料),并被自治区列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园区。近年来,园区以铝材料、铝板带、金属锰、汽车轮毂等为主的铝锰产业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以锦宁公司铝材料、锦宁巨科公司铝板带箔、今飞公司汽车轮毂为主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集群和天元锰业公司金属锰、华夏特钢公司铬铁、天元建材公司水泥为主的锰基新材料产业集群。铝、锰及深加工已成为中宁县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2017年,园区完成总产值206.6亿元,增长31.5%,增速位居全区工业园区第11位。

二、关于支持中宁工业园区发展的建议

中宁工业园区是自治区列入统计范围的33家工业园区之一,符合国家“一县一园区”总体要求。近两年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高度重视中宁工业园区的发展,项目、资金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2017-2018两年里给予中卫市宁夏华夏特钢有限公司建设120m2带式铬铁烧结矿项目、宁夏仓满制桶有限公司建设环保型包装钢桶制作及仓储物流项目、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吨硫酸锰联产活化脱硫锰渣项目、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安全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技改贴息资金2500万元;给予锦宁铝美等15家企业流动资金贴息近1500万元。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聚焦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加大支持力度。

三、关于支持规划调整及卫宁园区整合建议

卫宁工业园区整合符合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区整合发展的总体要求,对于统一管理机构,统筹产业布局,优化服务管理效能,实现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在自治区发改委、国土厅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深入园区所在地,对园区整合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就卫宁园区整合的可行性提出了指导性意见。8月16日,我委及时召开了相关部门意见征求会,对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梳理。意见认为,中卫工业园与中宁工业园之间拟扩展的规划面积约40平方公里,由于多为牧草地,拟扩展区域已列入中卫市空间规划的生态空间范围,且园区内部分土地已不适合布局工业企业,需及时变更规划。建议与自治区环保厅、农牧厅、国土厅、住建厅对接,完成相应调整,使拟扩展的区域符合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在此基础上,完成新的规划调整意见,并就卫宁工业园区整合编制专题规划报告报送自治区政府申请批复。我委将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规划调整及报告编制事宜。

四、关于给予铝基、锰基新材料项目能耗指标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伴随自治区一批重大项目陆续投产和原材料行业恢复性生产,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大幅攀升。国家下达我区到2020年节能降耗目标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费新增量控制在1500万吨标准煤以内。2017年自治区能源消费量6488.70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6.04%。根据国家对自治区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2017年度目标和“十三五”进度目标均未完成。从2017年起至2020年,我区都将无法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能耗双控形势极其严峻。自治区综合考虑各地的“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十三五”重点项目、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等因素,已将“十三五”能耗强度目标和能耗增量1500万吨标准煤控制目标分解到五市及宁东基地,自治区没有预留能耗增量指标。因此,我委无法调剂能耗指标,可由中卫市内部调剂。同时请按照要求进行能源消费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合理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做好节能评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五、加快推进卫宁工业园区电改步伐

自治区高度关注中宁工业园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2015年开始在中宁工业园区率先启动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并成立了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应工作,进一步增加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一是加快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发挥新能源占比大的优势,创新性开展了新能源与火电打捆交易,即解决了煤价高让利空间小的问题,同时也促进了新能源消纳。二是售电公司积极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中宁县园区2018年上半年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企业共13家,共计交易电量42.8亿千瓦时,平均让价0.5分/千瓦时,交易电量较上年有所增加。

六、关于增加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指标的建议

自治区将继续加大对中宁县新能源开发的支持力度,已将中宁光伏园区纳入自治区光伏园区之一。2015年以来,按照自治区统一资源配置原则开展竞争性配置,2016-2017两年共支持中宁县光伏发电项目规模26.5万千瓦、风电25万千瓦,居全区各县(区)前列。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新能源发展规模及政策,继续支持企业参与中宁光伏园区建设和风电开发。

七、关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近两年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高度重视中宁县工业园区建设,不断加大低成本化项目改造力度。2016-2017两年给予微电网项目建设资金2600万元,2018年给予增量配电配套项目资金200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协调相关厅局,加大对中宁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为打造以铝基、锰基新材料及上下游循环产业为核心的低成本绿色园区创造条件。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经信委园区处 李剑6038338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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