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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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8-25 20:53:19

郭雪平、迟永伟代表:

《关于建设自治区级石墨烯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聚合力推动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创新研发机构建设

(一)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给予支持。一是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税务局、银川海关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创新业绩突出、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二是为支持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针对能够为产业发展提供成熟配套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且通过评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三是为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究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开发和成果的集成转化与示范,提升特色产业或行业技术优势的产品竞争力,推动相关领域及企业技术进步。

(二)设立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一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运行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每年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二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对通过评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补贴。

二、宁夏墨工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

据调研了解,宁夏墨工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正处于筹备建设阶段,目前还没有建成运营。按照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运行评价和管理规定,申报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应当满足以下重要条件:一是企业在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3年以上;二是企业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三是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四是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并运行1年以上。宁夏墨工科技有限公司可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对标以上基本申报条件,自愿进行申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厅将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省级领导同志包抓重点特色产业工作部署,以推动落实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抓手,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一是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调研活动。进一步深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项目建设为引领,实实在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更加精准的服务保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和举措落地落实,推动全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讲力度。针对已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等优惠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进园区、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等活动,切实提高企业政策和服务获得感。

三是培育支持新材料骨干企业发展。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将宁夏墨工科技有限公司培育认定为全区前沿新材料领域骨干企业,并按照《自治区支持九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若干财政措施》和《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运用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支持我区九大重点产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分别在财政、税收和产业引导基金方面给予支持,加快促进石墨烯在超级电容器、导电浆料、锂离子电池、防腐涂料、导热散热器件、轮胎、纺织等产品中的应用。

以上意见,如有未尽之处,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工信事业的关心支持,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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