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08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12 17:18:00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现就张卫红委员提出的“关于设立重污染天气防治月”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聚焦打赢“蓝天、绿水、净土”保卫战,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战略,突出职能使命,统筹绿色与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战略部署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打造绿色生态宝地”重点任务安排,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高标准推进《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2023年全区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安排》《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等涉我厅具体任务,印发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强力推进“八大工程”;紧前制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工业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从“加快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传统产业集群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绿色化改造、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优化能源供给结构”5个方面,强化源头减排,推动消除重污染天气。
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常态化组织水泥行业冬春季错峰生产,时间跨度大体在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时长130天左右,并将错峰生产领域延伸至冶金行业和化工行业。同时联动五市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减少能源消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行业减污降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目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都会结合“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主题日活动,加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宣传力度,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增强企业生态环保意识,强化履行社会责任。关于“设立重污染天气防治月”,建议贵厅要在“六保六稳”基础上,全面统筹、综合分析研判,审慎给予答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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