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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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7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11-21 09:58:00

银川市人民政府

现就马凯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宁东与灵武协同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我厅提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93号),提出“鼓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带动苏银产业园、马家滩地区、太阳山开发区产业协作配套发展”;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区总体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政办发〔2021〕80号),提出“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分布:依托银川、宁东两地资源及地域优势,以宁东核心区为基础,自北向南建设一条煤化工工业长廊,主要包括宁东核心区-灵武马家滩-太阳山园区”,积极推动区域产业深度融合、协同配套发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认真落实能耗指标调控政策

我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着力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目前,全社会能耗强度指标已经下放到各地级市,工业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节能审查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分级评审,新建项目对标能效和污染物排放控制先进水平。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晓骥  0951-6363597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68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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