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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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0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13 09:46:22

自治区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解决工业园区企业供暖问题》的提案已收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措施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区高度重视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主战场作用,积极协调指导各工业园区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拿出财政专项资金撬动地方和社会各类资本投入,持续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能力水平,不断强化工业园区水、电、气、暖等基础要素保障,2016年以来通过低成本化改造、化工园区风险降级、考核绩效奖补等多种方式,累计拨付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30多亿元,支持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全区开发区基本实现了一园区一热源供热能力保障,工业园区供热供汽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企业供热供汽成本显著下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城市及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按照《热电联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确保《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供热高效安全,统筹县城及工业园区供热、供气系统工程的建设和发展。合理规划建设供热热源、换热站和管网系统,解决供热端能缺口。认真组织对天然气管道、供热管网、设施设备以及附属系统改造提升,稳妥推进供热项目工程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等四类管线更新改造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等项目建设,加快工业园区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降低管网热损。

一是加强配套,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完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不断推动各工业园区水电气暖等基础要素保障能力提升,结合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针对供暖问题突出的青铜峡工业园区、平罗工业园区,积极指导园区谋划实施了牛首山产业区集中供汽供热等项目,推动全区开发区“一园区一热源”全覆盖。二是出台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开发区供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提供政策依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升产业配套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该办法已于2023年8月1日印发施行。三是依据政策,逐步取消不合理收费。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1〕9号)精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了规范专项建设费用相关措施,2021年3月1日前已按照原有供地条件及当时状况签订有关合同的建设项目,仍按原有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于2024年底前取消。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是各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好绩效奖补、低成本化改造、化工园区降风险等专项资金,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和长远规划,在园区基础配套、智慧园区建设、仓储能力提升、物流交通枢纽建设等方面抓紧论证、策划包装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努力实现项目建设和补足园区发展短板、化解遗留问题的有机结合。

二是各开发区要加大园区创新发展力度,着力提升总量指标、亩均效益等方面成效,加快推进园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相关任务落实,争取获得园区综合考评奖补资金和低成本化改造补助资金。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822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9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下一条: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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