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涂改、伪造、倒卖、转让、出租、出借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的处罚依据和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2-15

一、行政处罚依据

【政府规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麻黄草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涂改、伪造、倒卖、转让、出租、出借麻黄草采集证或者收购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处罚实施的条件

经有关部门查证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涂改、伪造、倒卖、转让、出租、出借麻黄草收购许可证”行为的,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麻黄草管理办法》(第116号政府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实施处罚。

上一条: 民爆行业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实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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