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 2021年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及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2 17:47:29
发文字号 | 宁工信函﹝2021﹞157号 | 成文时间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责任部门 | 新兴产业发展处 | 有效性(时限) |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工业转型升级新动能,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19〕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20〕2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工信部门初审推荐、实地核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为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并给予授牌。
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及工业设计中心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设计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提高服务型制造水平与工业设计创新能力。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及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政策服务及支持,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及工业设计中心创建工作,助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1年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及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智慧园区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全区企业技术中心2019-2020年评价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