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培育管理办法》解读
文章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5-04-07 09:05:03 点击量:227次
为充分激发“链主”企业引领集聚效应,切实提升重点产业链综合竞争力,以链兴群,助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建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方案》(宁政办规发〔2023〕1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链主企业认定培育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申报条件、认定程序、企业责任、支持措施、跟踪管理及附则7个章节,共22条。
第一章 总则(共6条),明确认定培育工作的依据、原则、目标、企业定义和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第二章 申报条件(共2条),明确企业申报基础条件及专项条件。
第三章 认定程序(共1条),明确企业认定流程。
第四章 企业责任(4条),明确新认定“链主”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 支持措施(共3条),明确各级部门强化服务、加强宣传等支持内容。
第六章 跟踪管理(共4条),明确重大变化事项和有效期内重大违法事项处置条款等内容。
第七章 附则(共2条),明确办法解释主体和生效时间。
一、培育目标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聚焦全区重点产业,每年根据发展实际确定若干条重点产业链,每条重点产业链遴选培育2-3家“链主”企业,逐步构建全区“N条重点产业链+多“链主”体系。
二、什么是自治区“链主”企业?
“链主”企业特指我区重点产业链中,聚焦主业,对产业资源配置、技术产品创新应用具有较强影响力,肩负提升产业链绩效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重任的核心企业。
三、申报“链主”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基础条件:
1.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2.申报企业所属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要求。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期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环保事件。
专项条件:
1.企业在同行业具有一定规模优势,营业收入居区内同行业前列。
2.产业带动能力强,资源整合能力突出,在所属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超过10家。
3.管理模式创新,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每条产业链“链主”的具体申报条件见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每年根据产业发展情况有一定变化。企业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menx.com.cn/index.shtml)进行在线申报。
四、申报材料有哪些?
1.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和银行打印的最近一期企业征信报告。
3.企业能耗水平、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等佐证材料。
4.近三年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目录,签订的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
5. 在“信用中国”平台下载的信用报告。
五、认定程序是什么?
企业自主申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信息比对—现场核查—征求部门意见—公示—发布结果
※从今年起,认定流程取消过去专家评审环节,改为信息比对,即:对企业提供的量化指标印证材料进行真实性查验,对照100%量化评价指标进行比对赋分,各产业分值70分(含)以上且排名第一的企业列入拟推荐“链主”企业名单,并安排现场核查。
六、支持措施有哪些?
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录,对获得自治区“链主”企业称号的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予以支持发展。
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定期将“链主”企业名单推送给各地区,并会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掌握企业诉求,指导企业用好惠企政策,协调解决土地、用工、用能等问题,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
3.组织纳入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录的企业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交流会等方式加强“链主”企业培育的宣传推广。
七、认定周期有多长?
“链主”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自治区“链主”企业有效期为3年(自认定文件下发之日起),三年后重新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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