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业领先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07 09:03:16
为支持引导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深耕细作、创新发展,带动宁夏制造走向全国乃至全球,助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和《自治区建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方案》(宁政办规发 〔2023〕1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行业领先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申报条件、认定程序、支持措施、跟踪管理及附则6个章节,共18条。
第一章 总则(共5条),明确认定管理工作的依据、原则、企业定义和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第二章 申报条件(共2条),明确企业申报基础条件及专项条件。
第三章 认定程序(共1条),明确企业认定流程。
第四章 支持措施(共3条),明确因地制宜给予认定企业支持、加强企业宣传推广等措施。
第五章 跟踪管理(共5条),明确重大变化事项、有效期内重大违法事项处置条款等内容。
第六章 附则(共2条),明确办法解释主体和生效时间。
一、什么是行业领先企业?
本办法所指的行业领先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产业特定细分领域,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国内先进、区内领先,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行业前列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是什么?
基础条件:
1.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所属产业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条件:
1.专业发展指标。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止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达到3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本项所指新产品,是指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2.市场竞争指标。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且全区前3位,有较大发展潜力。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分类,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自主创新指标。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且保持较快增长。拥有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参与标准制定。
4.经营管理指标。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1亿元及以上(数字信息产业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管理理念先进,精益化管理水平高。
三、申报资料有哪些?
1.自治区行业领先企业申报表。
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和银行打印的最近一期企业征信报告。
3.行业协会等单位出具的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说明或佐证材料。
4.最近3个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或提供其他研发费用说明材料。
5.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有效专利佐证材料及目录等。
6.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标准制定、质量认证等佐证材料及目录。
7.在“信用中国”平台下载的信用报告。
申报企业可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menx.com.cn/index.shtml)进行在线申报。
四、认定程序是什么?
企业自主申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信息比对—现场核查—征求部门意见—公示—发布结果
※从今年起,认定流程取消过去专家评审环节,改为信息比对,即:对企业提供的量化指标印证材料进行真实性查验,对照100%量化评价指标进行比对赋分,各产业分值70分(含)以上且排名第一的企业列入拟推荐名单,并安排现场核查。
五、支持措施有哪些?
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宁夏行业领先企业名录,对获得自治区行业领先企业称号的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予以支持发展。
2.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因地制宜对获得自治区行业领先企业称号的企业予以支持发展。
3.纳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自治区行业领先企业名录的企业,通过总结经验做法,编写案例集、组织交流会等方式加强行业领先企业培育的宣传推广。
六、有效期多长?
自治区行业领先企业有效期为3年(自认定文件下发之日起),三年后重新申请认定。
上一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培育管理办法》解读 下一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