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2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7-20
自治区安委办:
今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力量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保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睁着一只眼睛睡觉”的警觉,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穷尽各种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的发展环境。现将上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总结函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措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厅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后召开1次党组中心组会议、5次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3·21”坠机、“4·29”自建房倒塌等事故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安委会历次会议精神,逐条学习、解读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重点工作,针对部门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责任边界模糊等问题进行充分座谈讨论,形成纪要,印发指导全区工信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
二、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厅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在工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淘汰落后产能、稳定经济增长、培育“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等工作中,深入企业指导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排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围绕职能职责,指导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印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任务清单的形式统筹推进全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调整优化《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及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分工,明确厅领导及各处处长在年度考核述职时,述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一步明确“安办统一协调,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运行工作机制。修订《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将自治区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落实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各个方面,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置,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
一是调查中卫瑞泰公司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厅安排厅安委办、化工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相关部门配合处置善后,督促企业规范管理和操作,印发《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化工等重点行业及节后工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从提高企业自身防范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等方面,要求全区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开展“五懂五会五能”建设,强化“四不伤害”技能培训,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制度,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提高能力素质、保护意识、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二是参与平罗鑫庆活性炭和格瑞化工事故调查处置。5月21日平罗县一天之内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我们成立工作专班连夜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帮助企业处置善后,参加分管主席召开的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防范意见。为举一反三,严防同类事故发生,我们从5月25日至6月3日,利用8天时间,开展全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大检查。5月25至26日再次到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回头看”。印制《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对常见八大危险、安全措施四个归位、六个盲区、六个一、收心五法、复工十个检查表、节后十四项排查重点、危化品企业装置停产复产安全注意事项等8个方面指导全区工业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抓防范。三是及时发出预警,强化风险防范。针对上半年中卫、石嘴山等地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地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预警的通知》,对重点地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进行预警,指导园区和企业从严从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不折不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安全风险管控,坚定坚决抓好隐患治理。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穷尽安全隐患。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大检查工作。针对监管的民爆行业,从3月至11月,自治区层面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市(县区)每月全覆盖检查1次。针对牵头开展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下发专项大检查通知,对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以及安全环保等规划编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源头管理。二是领导率先垂范,亲力亲为督导大检查。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督导,褚伟同志带队到银川恒泰祥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宁夏天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以及银利电器、艾森达新材料、上交大(银川)材料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刘红宁同志多次带队前往石嘴山、宁东、银川、中卫等地结合重点产业发展、企业稳增长、储能设施(锂电子电池)排查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三是其他行业处室也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原材料、新兴产业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上半年,共检查60家(次),查出问题隐患24个,完成整改23个。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检查20家(次),查出问题隐患86个,完成整改84个。企业自查查出问题隐患163个,完成整改148个。
五、巩固提升,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一是及时召开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动员部署会。2月24日,我厅召开了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调度会,通报了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二是开展《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按照工信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学习借鉴陕西、青海等省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经验,对10个已认定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调研,起草说明,组织预审,完成征求意见,正在按流程报政府审批。
六、立足本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一)加强民爆行业管理。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主管部门迅速传达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民爆行业全员安全意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二是督导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督导全区民爆行业纵深推进重大风险“回头看”、隐患“清零”等攻坚战,认真排查人员、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场所、现场管理等主要安全因素和重要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堵塞安全漏洞,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全面摸排民爆企业自建房安全。印发专项通知,要求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民爆企业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迅速对辖区民爆企业自建房全面排查和“百日攻坚”,从设计、施工、使用等方面排查结构安全性。从经营许可、场所安全等手续方面排查房屋建设合法性。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专业鉴定机构按照标准规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8月底前实现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和D级危房整治见底清零。四是迎接工信部组织的民爆行业交叉检查。组织全区民爆行业迎接工信部6月14日至19日全国行业交叉检查,印发整改通知,对指出的15项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隐患问题闭环管理。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针对端午节、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要时段,安排值班值守,确保节日安全。厅领导带头24小时全程值班,上半年6个重大节假日共安排厅领导16人(次)、干部职工72人(次)值班。
(二)完成国务院巡查整改。组织相关行业处室从4月18日至27日,迎接国务院安委办第三巡查考核组对自治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提供27个方面208份考核支撑材料,完成资料查阅、专题座谈等现场考核。我厅负责的现场考核没有扣分,我们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和权责清单、民爆行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示范、应急装备试点示范等3项工作经验做法被考核组作为工作亮点,计入考核报告,拟推广学习。
(三)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区工信系统开展工信领域、民爆和军工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厅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参加全区“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带队参加“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光明广场现场咨询活动。制作安全生产月主题、事故警示展板2块,发放宣传单页200张、宣传折页100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50本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政策汇编》等工业领域各类政策宣传材料100份。组织民爆企业开展应急演练14场,动员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微课堂”“事故隐患大扫除”等活动。通过“宁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众号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在中小在线平台上举办了《安全生产防范及隐患排查政策解读》讲座,培训985人(次)。
(四)完成自治区安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参加自治区安委办组织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完成电化学储能设施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全区安全生产两轮巡查(宁东)、城镇燃气排查、自建房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反馈《“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消防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专业安全监管力量》《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征求意见反馈15份。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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