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28
各市、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近日,河南省持续遭遇强降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加强民爆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坚决防范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灾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研判汛期本地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完善防范措施,逐级督促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部署、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工作宁可十备九空,不可错漏一次。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对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科学制定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各企业要开展生产厂点、库房等重点部位防雷击、防高温、防汛的安全检查,对外部环境可能导致的洪水、滑坡、垮塌、泥石流和雷击等险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严防次生安全事故。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受条件所限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报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同时,要认真执行民爆物品销售备案、出入库检查登记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确保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三、不断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针对汛情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及时维护、保养防汛救灾所需器材、设备,确保各类设备状态良好。强化对一线职工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教育培训,指导职工做好防范应对,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各种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方法,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面临重大险情或汛情的,要及时采取停产、停售等措施,做到关口前移、提前防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做到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建立灾情信息“日报告”制度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民爆企业灾情险情监测,准确掌握、及时上报灾情信息。在“七下八上”汛情严重期间,启动灾情信息“日报告”制度,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于每日16:30时前向军民结合推进处报告辖区内民爆企业安全情况,没有灾情险情的也要“零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蔡锦虹 0951-6363404 18009511779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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