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26
各市工信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
为加快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高耗能行业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68号)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组织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等20个行业中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能效先进企业积极申报,于11月25日前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包括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王保 0951-6363386 邮 箱:NXZYZHLY@163.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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