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9年度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和销售许可年检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07-09

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我厅经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对全区2019年度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和销售许可开展了年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企业(场点)安全生产许可年检情况

2019年,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市安盛民爆有限公司2家生产企业,能够依法开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许可年检合格。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大峰煤矿)未提交年检申请,不予年检。

二、销售企业销售许可年检情况

(一)年检合格的企业。

2019年度银川恒泰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宁夏天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灵武市安顺民爆器材销售有限公司、吴忠市天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固原安保民爆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中宁县安泰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盐池县安和民爆器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7家企业能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销售许可年检合格。

(二)年检不合格的企业。

1.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福龙民爆器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底自治区公安厅、吴忠市公安局组织的全区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时,被查出存在违规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问题,公安机关责令该公司整改,暂停其购买、运输审批,2019年度未开展销售经营活动,暂不予年检。

2.宁夏物华集团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存在超范围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年检不合格。我厅将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理,待问题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重新进行年检。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电子雷管生产线建设方案的批复 下一条: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刻吸取河北省赤城县“4.7”民爆物品销毁作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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