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报废电雷管装填装配工房生产线销爆(拆除)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05-29

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废电雷管装填装配工房生产线销爆(拆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拟同意你公司对电雷管装填装配工房生产线进行销爆(拆除)处理。

销爆(拆除)前,制定完善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明确安全责任。组织实施销爆(拆除)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报废生产线销爆安全管理规程》(WJ9068-2010),按照你公司编制的《报废导爆管雷管装配工房、电雷管装填装配工房生产线销爆方案》组织实施。

望你公司务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防范,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销爆工作记录,确保销爆(拆除)处理过程安全。拆除工作完成后,公司要自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厅组织专家验收。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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