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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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15:23:58

2022年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坚定发展信心,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75.81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6.33%。其中,企业20.68万户,增长4.69%;个体工商户53.73万户,同比增长7.38%;农民专业合作社1.4万户,同比下降7.04%。个体私营企业等占市场主体总量96%。

一、2022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策配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主体纾困,注重长效制度设计与阶段性政策安排,不断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夯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基础一是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出台《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分10章55条,在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为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二是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自治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长短结合、点面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二)强化退税减税,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15万元、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1季度减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等主要惠及中小企业的税费支持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截至11月底,共为全区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退减缓各类税费合计达75.2亿元,占全部退税减税缓税总额的33.4%。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6.4亿元,户均退税超过34万元;全区2.47万户纳税人享受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优惠,减免增值税2.28亿元;落实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政策,为2.27万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6.39亿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为1.5万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6.99亿元,其中730户企业享受100万元至300万元小微再减半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2.6亿元。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费8.5亿元;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14.9亿元。

(三)强化融资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进一步缓解。一是配套出台金融支持政策制定《金融支持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金融支持稳经济保民生百日攻坚行动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金融稳预期稳经济稳市场主体作用。二是加大信贷资金投放。截至10月末,全区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670.82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2.93%,同比增长7.64%。其中,信用贷款余额362.66亿元,占企业信用贷款总量的25%。推动降低融资成本。10月末,全区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61%,较年初下降0.34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始终保持历史较低水平。截至10月末,全区61家融资担保机构为3.28万企业的40.79亿元免收担保费,为2.1万企业的42.58亿元担保业务取消反担保措施。政府性再担保平均费率0.64%,居全国第9位、西北地区第2位。三是加强精准对接促政策落实。线上利用宁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撮合银企精准对接,目前,平台注册企业6311家,入驻金融机构54家,上线金融产品141款,共发布融资需求71.21亿元,累计解决融资需求617笔,金额合计39.84亿元。加强宁夏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和企业“两中心一委员会”的有效衔接。截至目前,“两中心一委员会”累计受理业务840笔,申请金额103.6亿元,成功办理277笔,金额52.4亿元,共为企业节约银行利息成本260.5万元,降低助贷成本818.5万元。

(四)强化企业培育,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一是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修订完善《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导向作用,通过安排“专精特新”奖补资金,激励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是大力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工作。制定印发《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强化资金支持,对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0万元奖补资金。印发《自治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一对一”服务专员制度,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141余项。今年新增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3家,自治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2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15户,国家级“小巨人”企业34户三是强化中小企业升规培育。印发《全区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方案》,督促各地将符合培育条件企业纳入后备库进行跟踪培育,协调统计部门及时纳规入统。全区工业“小升规”后备库在库培育企业779户,全年新增入规工业企业120家。

(五)推进创新服务,着力强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168平台为骨干架构,汇集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双创特色载体和各类服务机构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累计培育认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3家,自治区示范平台67家;培育认定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2家,自治区示范基地53家;培育支持2家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二是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水平。168平台带动1553家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产品11729个,服务订单数29218个,平台注册使用企业9233家,访问量达882万人次。三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开展服务补贴券为企业降低服务成本,累计推动446家签约服务机构为2801家次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技术创新等服务合同金额5276万元,为企业节约服务支出成本2284万元。

()支持稳岗扩岗,强化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进各类补贴补助资金“直补快办”截至11底,全区共发放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9.19万元,涉及18家企业33人。发放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474.2万元,涉及169家企业556人。向992家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580.5万元,惠及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0.39万人。向519户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819.4万元,惠及职工1.64万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纾困稳就业作用,为2.1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69亿元,惠及职工55.65万人。二是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步伐。修订《自治区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合作、周末工作日等方式,多渠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举办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线上推介会,组织征集46家企事业单位58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积极帮助企业招才引智三是优化职称评审机制。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推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上同等对待。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对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现有职称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2022年共有19名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绿色通道”获得高级职称。

(七)推进减负清欠,积极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一是系统部署企业减负工作。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任务。推动建立自治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机制,自治区相关部门围绕水电气暖、交通物流、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地方财经和金融领域分别制定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检查,为企业减免退费5133.26万元。二是全面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提请自治区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关于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39),对全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减负办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导、电话调度、实地督办等措施,积极推进账款化解全年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76件1.75亿元,无分歧账款化解率100.00%。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贯解读,推动落实《自治区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工作方案》修订完善《自治区企业投诉处理服务暂行办法》,推动成立了区、市、县三级减负机构,依托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平台和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健全拖欠账款“一单四制”工作机制(问题清单和转督办制、销号制、通报制、约谈制),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问题线索131件,帮助企业清偿账款1.25亿元。四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式管理制度。动态更新《自治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宁夏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在公开媒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强化组织领导,着力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精准调控。自治区领导深入各地开展督帮一体稳保促工作。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实施四级包抓,日监测、周调度、月分析报告机制有效运转。“六新”产业专班建立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各地工信选派干部下沉蹲点,属地责任进一步压实。二是保通保畅扎实有效。面对宁夏9·20突发疫情,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迅速进入战时状态,成立工作组赶赴一线,指导督促各地园区和企业启动预案,闭环运行。实现跨省、市物流车辆通行证办理全覆盖,24小时审核,2小时内办结,核发通行证4.2万张。全区95家重点企业320个涉及原料供应、物流运输、员工转运等问题得到解决。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聚焦优质企业,开展梯度培育行动按照国家层面统一要求,制定印发《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力争2023年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500户左右,新增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户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5户。强化“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力争年内新增入规企业100户以上。

(二)围绕延链补链,开展集群培育行动。研究制定《自治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县域产业集群为基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培育认定一批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的自治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三)突出效能释放,强化政策宣传落实督导。系统梳理国家和自治区层面现行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编印《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汇编》;依托中小企业服务月、政策宣传周等活动,加大政策宣贯解读,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惠企纾困政策推动落实情况的督导调度,助推宁夏中小企业提振信心、纾困发展。

(四)紧盯清欠减负,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常态化清欠工作,加大问题线索转办督办、通报约谈工作力度;结合落实国家层面政策要求,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定期披露、主动执法、劝告指导制度;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完善长效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五)加强统筹协调,凝聚中小企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指导和牵头协调职能作用,适时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工作,听取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形成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联动,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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