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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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13 09:49:10

志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税收贡献突出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认真研究,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开发区税收增量奖补资金实施情况

2019年2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开发区整合优化和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15号)文件,提出了“实行开发区税收增量全额奖补政策”等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2019年-2021年,自治区财政累计下拨相关开发区税收增量奖补资金49565万元,支持开发区开展积极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项目,为企业入驻改善了基础设施配套,营造了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二、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中关于规范收入分享方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逐步取消对各类区域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确需支持的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安排”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的相关精神,2022年,自治区已取消税收增量奖补资金支持政策。尽管从国家和自治层面已取消了税收增量奖补政策,但自治区对于园区的支持力度并没有减弱。

一是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升产业配套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该办法已于2023年8月1日印发施行。二是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对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修订,本着“发展实绩”就是“考核结果”的目标,对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予以优化调整,并通过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园区进行绩效奖补,尽最大努力让发展成绩突出、贡献度高的开发区得到与之相匹配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激发开发区发展内生动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是开发区要加大园区创新发展力度,着力提升总量指标、亩均效益等方面成效,加快推进园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相关任务落实,争取获得园区综合考评奖补资金和成效突出重点开发区奖补资金,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低成本化改造项目的谋划和实施。

二是各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好绩效奖补、低成本化改造、化工园区降风险等专项资金,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和长远规划,在园区基础配套、智慧园区建设、仓储能力提升、物流交通枢纽建设等方面抓紧论证、策划包装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努力实现项目建设和补足园区发展短板、化解遗留问题的有机结合。

三是各开发区要坚持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总要求,紧扣主导产业,加强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按照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的工作思路,推动形成一定规模、一定效应的产业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821

上一条: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下一条: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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