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8-10 20:56:38
何晓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提案》(第375号)收悉,我厅与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厅等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也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贯做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融入新发展格局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一、加大政策支持,提振民营企业融入信心方面。一是完善政策体系。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围绕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先后出台“民营经济20条”“创新驱动30条”“降成本20条”“促进民间投资30条”“优化营商环境24条”等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2020年9月份以来,为营造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组织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政策措施,形成《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民营企业28条”),并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印发实施。“民营企业28条”出台,为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二是扩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范围。自治区财政厅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9〕70号)第四条规定:“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根据投资方向,由政府投资基金独资设立或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且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母基金”,故不宜再设置专项产业引导基金。目前,宁国投已设立4亿元宁夏创合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2.1亿元。三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我区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此优惠基础上,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三免三减半”,2021年,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2.41亿元,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1.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4%和12.4%。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研发活动中产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175%在税前摊销。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免征增值税。四是拓宽融资服务渠道。推广工业知助贷,支持有条件的工业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设立1亿元政策性转贷资金,截至7月末,累计帮助251家企业转贷36亿元,帮助企业节约成本2169万元。鼓励企业运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对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或盘活资产的,给予2个百分点的补贴,累计向371户企业发放补贴3.2亿余元,撬动融资租赁额360亿余元,积极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确保金融服务供给平等充分。五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落实“民营企业28条”,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围绕九大特色产业发展,培育高价值专利,发展专利密集产业,开展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二、聚焦两个市场,调动民营企业参与热情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畅通区内外两个市场,按照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要求,围绕自治区九大特色产业发展、“10大工程项目”建设、“四大提升行动”实施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电力开发、增量配电业务、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售电公司投资运营。通过独资、合资、参股等方式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建设油气炼化及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参与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平等参与5G基站、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项目。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及集群注册,探索实施“一业一证”和“证照联办”。全面推广“证照分离”改革,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民营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着力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推动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三是组织开展“揭榜挂帅”。自治区工信厅率先建立“揭榜挂帅”机制,鼓励优势企业揭榜挂帅。2019-2021年,已在先进装备制造、冶金、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等9个领域发布74项揭榜任务,累计实施揭榜项目66个。截止目前,第一批揭榜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102项,其中申请“阀体类铸件铸造模具成形方法”等专利46项,制订“立式内圆珩磨机型式与参数”等国家及团体标准6项,研发“电工圆铝杆制造技术”等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17项(个),搭建“轨道交通轴承寿命试验平台”等新平台3个,实施成果推广转化8项。预计3批66个揭榜项目全部攻关完成后,可形成专利技术150余项,产业化后新增产值140亿元以上,有效推动我区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四是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输配电价和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序放开输配电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和价值链,高效参与专业化协作配套。五是拓宽国际市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境外项目建设和国际经贸合作。围绕自治区九大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中阿博览会,搭建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数字经济展区,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为民营企业高度参与上下游产业链和生产配套牵线搭桥。
三、突出科技创新,赋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方面。一是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今年,自治区财政安排预算资金4.76亿元,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等科技活动;预算安排企业研发后补助专项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资金3.55亿元,支持区内注册、有研发投入企业同时享受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和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政策。2021年,全区后补助资金受益企业778家(次),较上年增长55%,有力调动了民营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培育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自治区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按照“引导入库一批、精准培育一批、申报认定一批”原则,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2021年,自治区科技厅对首次通过认定的81家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兑现奖励资金6990万元;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收总额8.9亿元;截至目前,全区有效期内民营高新技术企业258家,较上年增长43.3%,占全部高新技术企业的比例达89.3%,极大地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三是构建多方联动培育服务体系。支持区内外“双创载体”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整合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等创新资源,为科技成长型企业加速成长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服务,培育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服务机构3万元奖励资金,截至目前,合作共建创新平台、科技园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近百个,有力支撑了民营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面向全国寻找成熟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没有成熟技术成果,面向全国征集技术解决方案和科研合作团队开展技术攻关。持续实施东西部科技合作行动,聚焦制约我区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先后与北京、江苏等10个省市,中科院、清华大学等10余个院校签署科技合作协议,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已累计组织实施东西部科技合作项目600余项,柔性引进科技创新团队47个,参与科技合作区外人才5500余人。五是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活动,形成具有知识产权和专利的研发成果。2020年,全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和研究开发费用分别为10653人、41.5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和67.65%;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936件、1338件,同比分别增长51.3%和47.4%;拥有有效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分别为6960件、1749件,同比分别增长41.8%和10.3%,民营企业成为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益中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五是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政策体系建设。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将“发挥企业家重要作用,开展企业家创新创造意识培育行动,分层分类开展创新教育培训”写入《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作为“十四五”期间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实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将创新型企业家、新时代企业家纳入全区人才规划和政策体系,加大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目前,《行动计划》已经自治区工信厅党组会审议,下一步,提请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印发执行。六是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制定《宁夏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利用5年时间,实现科技型企业和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和提高创新意识培训全覆盖,实现创新型示范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培训全覆盖。2021年,自治区科技厅围绕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举办区内外培训53期,参训人员3200人次,极大开拓企业家眼界,激发创新精神。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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