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8-31 21:32:41
尊敬的郑学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现代纺织产业”列入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建议》收悉。在征询协办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章节已就纺织产业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在实施结构改造、绿色改造、技术改造、智能改造“四大改造”攻坚行动中,将促进纺织产业纳入到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行动当中;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重点工程项目”专栏中提出,要重点延伸纺织产业链,推进产业规模化、特色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并谋划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自治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商请自治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在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对《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进一步明确灵武市现代纺织产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重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31日
上一条: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3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条: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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