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4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12 16:54:10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现就潘玮璐委员提出的关于低效用地、闲置厂房盘活利用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推动低效用地、闲置厂房盘活利用情况
(一)以考核推动开发区加快低效用地、闲置厂房盘活利用。近几年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充分利用自治区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将亩均投入、亩均产出等纳入开发区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评价体系,逐年修订完善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年度效能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开发区予以资金奖励,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开发区牢固树立“亩均论英雄”理念,积极做好低效用地、闲置厂房盘活利用工作。
(二)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督促各开发区积极推进“开发区+公司”模式改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因需设立投资运营公司,负责开发区建设运营工作,鼓励各类社会实体参与开发区管理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和闲置厂房。
二、办理情况及建议
(一)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在制定推动自治区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激活内生动力,以改革推动闲置资源盘活利用。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正在修订自治区开发区市县级经济管理权限赋权指导目录,视各开发区承接能力和实际需求建立开发区赋权清单,理清权责关系,将能下放的职权全部下放给各开发区,扫清盘活利用开发区低效用地、闲置厂房等闲置资源的政策障碍,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快推动《关于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措施》(宁自然资规发〔2022〕5号)落地见效。建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低效用地标准和处置政策,有效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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