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13 10:11:00
杨红英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8号《关于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保障就业大局持续稳定的提案》收悉。我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按照提案内容认真做好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引领,确保优惠政策落地落细
一是优化政策环境提信心。推动召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提请自治区于2月25日召开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推进大会,出台支持政策,交流发展经验、表彰先进典型,彰显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二是强化政策驱动抓支撑。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推动出台《关于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3〕4号)、《自治区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宁党办〔2023〕10号),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集承优化、提标升级财政支持政策,配套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60条硬核措施。近期,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我厅正在牵头起草配套措施,坚持查漏补缺、补板提高,进一步夯实长短结合、点面配套,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三是强化机制推动督进度。自治区建立“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省级领导包抓及工作专班机制,定目标、抓进度、促落实。我厅推动建立重点任务跟踪推进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按季度进行督导调度;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效能目标考核范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坚持督帮一体,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四是强化政策解读促落实。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宣传解读《若干意见》《行动计划》两份政策文件,各地各有关单位图文并茂宣传解读配套措施,不断提高惠企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先后开展“送政策进民企(商协会)”“政策进千企、服务建新功”等活动,宣讲解读政策50余场次,惠及民营企业近万家。五是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政府办公厅制定2023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明确12个方面、50条改革举措,激发市场活力。发展改革委对照全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时清理我区各类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动态调整清单事项和准入要求,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司法厅严格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政策措施,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市场监管厅拟定《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制度》,筹建自治区反垄断和公平竞争专家库,强化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行政垄断违法行为线索摸排,“零容忍”对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行为。
二、鼓励企业创新,增强中小企业内生动力
一是加大企业研发创新支持。用足用好研发投入、科技奖补等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开展重点技术攻关,天通银厦的蓝宝石产品广泛应用于红外军事装置、卫星空间技术等领域,占蓝宝石应用市场80%份额;巨能机器人组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成为工信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项目和数控机床与机器人方向唯一中标企业。二是组织开展揭榜挂帅专项行动。先后发布四批86项揭榜攻关任务,组织实施揭榜项目76个,突破了一批制约我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工程化瓶颈难题,累计取得阶段性成果476项,带动了产业技术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有效推动我区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工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三是强化院企交流合作。支持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得以解决,巨能机器人、小牛自动化、维尔铸造、吴忠仪表等企业与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宁夏大学等50多家高校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柔性引进专家学者进行技术攻关。自治区科技厅持续支持企业科研攻关,推行重点研发计划“前引导、后支持”机制,近五年累计支持项目1370个。四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培训。聚焦民营企业在人才培育中的痛点、难点,从我区民营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管理者量身定制系统完善、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培训,帮助企业决策层全面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管理决策水平,帮助企业管理层提高执行落地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落实惠企政策,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
一是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助力企业纾困发展。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促进就业创业“33条”、高校毕业坐等青年就业创业“20条”、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7条”、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联动、发展与就业统筹等“七项机制”,实施就业容量扩增、就业岗位拓展等“七项行动”和优化创业环境等重点群体创业推进“八大行动”,积极为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企业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及稳岗返还政策,其中失业保险累计为5.48万户参保单位、109.71万名职工减少失业保险缴费5.91亿元;工伤保险累计为5.93万户参保单位、151.49万名职工减负0.85亿元;2022年以来发放稳岗返还2.05亿元惠及2.27万户企业61.91万人,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更加有力。二是拓宽培训补贴范围,助推失业人员再就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14 号),将失业人员纳入补贴培训范围,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3000元补贴。对参加创业(网络创业)培训的,按“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模块分别给予每人400元、1200元、1600元培训补贴,网络创业培训给予每人1600元培训补贴。三是落实惠企惠民政策,鼓励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印发《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方案》(宁人社发〔2023〕12号),在企业开办上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办”、“掌上办”、“一次办”和“跨省通办”,企业退出上实现“快速办”“提速办”,为小微主体创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一体化帮扶机制,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持续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给予就业援助,做好就业困难群体“1311”(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信息、1次免费职业培训、每月1次跟踪服务)就业帮扶,确保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及时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推广失业保险“免跑即领”模式,失业人员可通过“我的宁夏APP”,“掌上12333”、微信、支付宝等软件的“电子社保卡”功能办理申领业务,失业人员使用手机随时随地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四、优化用工服务,解决中小企业用工矛盾
一是健全“云端招聘”,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10+N”“万企进校园、联动促就业”等专项服务活动。全区异地同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职引未来 筑梦青春”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招聘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直播带岗“三位一体”搭建人资供需服务平台,促进企业与求职者精准对接,提升就业质量。已建成覆盖自治区、地级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的公共招聘网,实现了求职招聘数据实时发布、全区共享。今年以来,“宁夏公共招聘网”共举办线上招聘会148场,提供岗位约5万个;举办“直播带岗”233场次,提供岗位6.3万个。大力推行就业服务线上办理,实行服务转型升级“网上办”、线上业务“掌上办”等服务,全面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等“免申即享”,推行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直补快办”模式,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宁夏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公共招聘网、“我的宁夏”App等多种途径开展就业服务网上办、自助办,企业办事更加便捷。二是推进劳务协作,携手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加强与福建、新疆、内蒙、青海、浙江等省区的劳务用工对接,大力开展岗位推介、岗前培训、“点对点”集中输送等服务,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提供服务保障。赴福建、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四川、重庆等省(市)考察学习并开展劳务对接,进一步深化粤宁、闽宁、浙宁等人社协作内容、拓展合作领域。先后组织银川市、石嘴山市重点企业赴甘肃、陕西等地招工,邀请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及部分对口县区人社部门带领相关企业来宁开展劳务对接。持续续深化闽宁劳务协作,福建省对在闽同一家企业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宁夏籍脱贫劳动力等人员给予每人1500元的交通补助;对在闽同一家企业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宁夏籍脱贫劳动力等人员给予每人6个月、每月1000元的跨省就业奖补等就业帮扶政策。截至5月底,全区累计赴区外务工11.6万人,通过“点对点”包车、包机架输送务工人员0.52万人。三是优化就业服务,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6号),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就业与产业发展、劳务品牌培育等紧密结合,通过以工代赈稳定就业、帮扶车间安置就业、重点产业(项目)吸纳就业、劳务品牌带动就业、帮扶活动促进就业等方式,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高市场匹配效率,助推农村劳动力及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四是健全工作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印发《关于建立青年仲裁员和人社公职律师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35号),建立青年仲裁员和人社公职律师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开展人社公职律师“点对点”服务企业活动,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相关服务需求,积极协调人社系统与工会、工商联、企联、律协等部门沟通协调,整合职能优势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打包式帮扶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夯实调解组织能力基础,着力提升前端化解劳动争议效能和调解成功率。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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