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0年政协第32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16 16:00:01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就我厅协办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2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提高我区供热安全性和智能性建设水平的提案》意见反馈如下:
我厅积极支持自治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2019年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节能审查的意见》(宁工信节能审发﹝2019﹞23号),对在银川市市域范围新建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予以节能审查。主要建设供热主、支干线(一供一回)约128千米,中继泵站共3 座,新建改造热力站共79 座。并对项目建设的工艺节能、设备节能、总图节能和管理节能提出明确要求,鼓励企业加强节能管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优化生产车间、工艺系统、设施布置,减少能量损失;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和体系,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15日
上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1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下一条: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88号提案答复的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