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越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环保型差别化氨纶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7-08-17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宁夏越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环保型差别化氨纶项目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并于2017年8月15日出具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宁经信节能审发〔2017〕4号),同意项目通过节能审查,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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